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勤工助学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发布时间:2020-12-28浏览次数:418

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勤工助学

工作的通知

 

各学生班级、机关各部门:

勤工助学是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基本生活来源和学习实践的重要渠道,是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规范管理我院学生勤工助学工作,促进勤工助学活动健康、有序开展,实现勤工助学岗位助人和岗位育人的目的,现将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我院勤工助学工作统筹安排如下:

一、工作原则

1.勤工助学工作按照“岗位设置—公开招聘—上岗工作”的流程进行。

2.按照扶困优先、竞争上岗的原则,鼓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招聘勤工助学学生时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工作安排

1.岗位设置:(1)学生工作办公室学生助理3名;(2)教学科研办公室学生助理1名;(3)党委行政办公室学生助理1

2.申请勤工助学岗位的同学填写《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勤工助学上岗申请表》,发送到邮箱617233702@qq.com,并在芯系石大微信公众号综合服务模块中的勤工助学填写相关信息,截止日期为202118日。

3.20211月至2月,学院将对申请勤工助学岗位同学的材料进行审核,公示通过初审学生名单。20213月,学院对通过初审学生进行面试和考核,通过者上岗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勤工助学工作。

三、工作要求

1.参加勤工助学的学生,原则上应在岗连续工作一学期,学期中途不得随意中止,确有特殊原因无法继续工作的,应及时向部门负责老师说明情况,征得同意并做好工作交接后方可离岗。

2.各部门应准确记录勤工助学学生的工作量,按月在勤工助学管理系统中报送,时间为每月1-10日报送上月数据,节假日可顺延。学生参加勤工助学的时间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

3.勤工助学学生的工作态度和工作表现由各部门进行考察,并作为勤工助学先进个人评选的重要依据。

     四、注意事项

1.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勤工助学时间为202131-711日。

3.考虑到毕业班学生实习与就业,当年毕业学生不宜参与勤工助学工作。

其他未尽事宜,助学管理中心负责解释说明。

联系人:华瑞    电话:0993-2057995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勤工助学上岗申请表.doc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0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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